道德经第七十六章至八十一章(原文附译文)

第七十六章

[原文]

人之生也柔弱①,其死也坚强②。草木③之生也柔脆④,其死也枯槁⑤。故坚强者死之徒⑥,柔弱者生之徒⑦。是以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⑧。强大处下,柔弱处上。

[译文]

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,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。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,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槁了。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,柔弱的东西属于生长的一类。因此,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,树木强大了就会遭到砍伐摧折。凡是强大的,总是处于下位,凡是柔弱的,反而居于上位。

[注释]

1、柔弱:指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。

2、坚强:指人死了以后身体就变成僵硬的了。

3、草木:一本在此之前有“万物”二字。

4、柔脆:指草木形质的柔软脆弱。

5、枯槁:用以形容草木的干枯。

6、死之徒:徒,类的意思,属于死亡的一类。

7、生之徒:属于生存的一类。

8、兵强则灭,木强则折:一本作“兵强则不胜,木强则兵”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人之生也柔弱,其死也坚强。万物草木之生也柔脆,其死也枯槁,故坚强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。是以兵强则不胜,
强兵以暴於天下者,物之所恶也,故必不得胜。

木强则共。

物所加也。

强大处下,

木之本也。

柔弱处上。
枝条是也。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民之生也柔弱,其死也堅強。萬物草木生也柔弱,其死也枯槁。故堅強者死之徒,柔弱者生之徒。
沖氣在焉,則體無堅強之病;至理在焉,則事無堅強之累。

是以兵強則不勝,
兵以義勝者非強也,強而不義,其敗必速。

木強則共。
木自拱把以上,必伐矣。

強大處下,柔弱處上。
物之常理,精者在上,粗者在下。其精必柔弱,其粗必強大。

 

第七十七章

[原文]

天之道,其犹张弓与?高者抑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天之道,损有余而补不足。人之道①,则不然,损不足以奉有余。孰能有余以奉天下,唯有道者。是以圣人为而不恃,功成而不处,其不欲见贤②。

[译文]

自然的规律,不是很像张弓射箭吗?弦拉高了就把它压低一些,低了就把它举高一些,拉得过满了就把它放松一些,拉得不足了就把它补充一些。自然的规律,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。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,要减少不足的,来奉献给有余的人。那么,谁能够减少有余的,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?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。因此,有道的圣人这才有所作为而不占有,有所成就而不居功。他是不愿意显示自己的贤能。

[注释]

1、人之道:指人类社会的一般法则、律例。

2、是以圣人为而不恃,功成而不处,其不欲见贤:陈鼓应先生认为这三句与上文不连贯疑为错简复出。此处仍予保留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天之道,其犹张弓与?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损之,不足者补之。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,人之道则不然,
与天地合德,乃能包之。如天之道,如人之量,则各有其身,不得相均。如唯无身无私乎自然,然后乃能与天地合德。

损不足以奉有余。孰能有余以奉天下?唯有道者。是以圣人为而不恃,功成而不处,其不欲见贤。言唯能处盈而全虚,损存以补无。和光同尘,荡而均者,唯其道也,是以圣人不欲示其贤以均天下。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天之道,其猶張弓乎?
張弓上筋,弛弓上角,故以況天之抑高舉下。

高者抑之,下者舉之,有餘者損之,不足者補之。天之道,損有餘補不足;人之道則不然,損不足以奉有餘。
天無私,故均;人多私,故不均。

孰能以有餘奉天下?唯有道者。
有道者澹足萬物而不辭,既以為人己愈有,既以予人己愈多。非有道者,無以堪此。

是以聖人為而不侍,功成不處,其不欲見賢邪。
為而恃,成而處,則賢見於世。賢見於世,則是以有餘自奉也。

 

第七十八章

[原文]

天下莫柔弱于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,以其无以易之①。弱之胜强,柔之胜刚,天下莫不知,莫能行。是以圣人云:”受国之垢②,是谓社稷主;受国不祥③,是为天下王。”正言若反④。

[译文]

遍天下再没有什么东西比水更柔弱了,而攻坚克强却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胜过水。弱胜过强,柔胜过刚,遍天下没有人不知道,但是没有人能实行。所以有道的圣人这样说:“承担全国的屈辱,才能成为国家的君主,承担全国的祸灾,才能成为天下的君王。”正面的话好像在反说一样。

[注释]

1、无以易之:易,替代、取代。意为没有什么能够代替它。

2、受国之垢:垢,屈辱。意为承担全国的屈辱。

3、受国不祥:不祥,灾难,祸害。意为承担全国的祸难。

4、正言若反:正面的话好像反话一样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天下莫柔弱於水,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,其无以易之。
以,用也。其谓水也,言用水之柔弱,无物可以易之也。

弱之胜强,柔之胜刚,天下莫不知,莫能行。是以圣人云:受国之垢,是谓社稷主;受国不祥,是谓天下王。正言若反。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天下柔弱莫過於水,而攻堅強者莫之能勝,其無以易之。故柔勝剛,弱勝強,天下莫不知,莫能行。是以聖人言:受國之垢,是謂社稷主;受國不祥,是謂天下王。正言若反。
正言合道而反俗,俗以受垢為辱,受不祥為殃故也。

 

第七十九章

[原文]

和大怨,必有余怨;报怨以德①,安可以为善?是以圣人执左契②,而不责③于人。有德司契,无德司彻④。天道无亲⑤,常与善人。

[译文]

和解深重的怨恨,必然还会残留下残余的怨恨;用德来报答怨恨,这怎么可以算是妥善的办法呢?因此,有道的圣人保存借据的存根,但并不以此强迫别人偿还债务。有“德”之人就像持有借据的圣人那样宽容,没有“德”的人就像掌管税收的人那样苛刻刁诈。自然规律对任何人都没有偏爱,永远帮助有德的善人。

[注释]

1、报怨以德:许多学者都以为此句原在六十三章内,但据上下文意应在本章内。

2、契:契约。

3、责:索取所欠。

4、司彻:掌管税收的官职。

5、无亲:没有偏亲偏爱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和大怨,必有余怨,
不明理其契,以致大怨已至。而德以和之,其伤不复,故必有余怨也。

安可以为善。是以圣人执左契,

左契防怨之所由生也。

而不责於人。有德司契,

有德之人念思其契,不令怨生而后责於人也。

无德司彻。

彻,司人之过也。

天道无亲,常与善人。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和大怨,必有餘怨,安可以為善。
夫怨生於妄,而妄出於性,知性者不見諸妄,而又何怨乎?今不知除其本,而欲和其末,故外雖和,而內未忘也。

是以聖人執左契,而不責於人。故有德司契,無德司徹。
契之有左右,所以為信而息爭也。聖人與人均有是性,人方以妄為常,馳騖於爭奪之場,而不知性之未始少亡也。是以聖人以其性示人,使之除妄以復性。待其妄盡而性復,未有不廓然自得,如右契之合左,不待責之而官服也。然則雖有大怨戀,將涣然冰解,知其本非有矣,而安用和之?彼無德者,乃欲人人而通之,則亦勞而無功矣。徹,通也。

天道無親,常與善人。
天道無私,惟善人則與之。契之無私,亦猶是也,惟合者則得之矣。

 

第八十章

[原文]

小国寡民①。使②有什伯之器③而不用;使民重死④而不远徙⑤;虽有舟舆⑥,无所乘之;虽有甲兵⑦,无所陈之⑧。使人复结绳⑨而用之。至治之极。甘美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⑩,邻国相望,鸡犬之声相闻,民至老死不相往来。

[译文]

使国家变小,使人民稀少。即使有各种各样的器具,却并不使用;使人民重视死亡,而不向远方迁徙;虽然有船只车辆,却不必每次坐它;虽然有武器装备,却没有地方去布阵打仗;使人民再回复到远古结绳记事的自然状态之中。国家治理得好极了,使人民吃得香甜,穿得漂亮、住得安适,过得快乐。国与国之间互相望得见,鸡犬的叫声都可以听得见,但人民从生到死,也不互相往来。

[注释]

1、小国寡民:小,使……变小,寡,使……变少。此句意为,使国家变小,使人民稀少。

2、使:即使。

3、什伯之器:各种各样的器具。什伯,意为极多,多种多样。

4、重死:看重死亡,即不轻易冒着生命危险去做事。

5、徙:迁移、远走。

6、舆:车子。

7、甲兵:武器装备。

8、陈:陈列。此句引申为布阵打仗。

9、结绳:文字产生以前,人们以绳记事。

10、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:使人民吃得香甜,穿得漂亮,住得安适,过得习惯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小国寡民,
国既小,民又寡,尚可使反古,况国大民众乎?故举小国而言也。

使有什伯之器而不用,

言使民虽有什伯之器,而无所用之,当何患不足也。

使民重死而不远徙。

使民不用,惟身是宝,不贪货赂,故各安其居,重死而不远徙也。

虽有舟舆,无所乘之;虽有甲兵,无所陈之;使人复结绳而用之。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乐其俗。邻国相望,鸡犬之声相闻,民至老死,不相往来。
无所欲求。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小國寡民,
老子生於衰周,文勝俗弊,將以無為救之。故於其書之終,言其所志,願得小國寡民以試焉,而不可得爾。

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。
民各安其分,則小有村者,不求用於世。什伯之器,則財堪什夫伯夫之長者也。

雖有舟輿,無所乘之;雖有甲兵,無所陳之。使民復結繩而用之。
事少民朴,雖結繩足矣。

甘其食,美其服,安其居,樂其俗。
內足而外無所慕,故以其所有為美,以其所處為樂,而不復求也。

鄰國相望,雞犬之音相聞,民至老死,不相往來。
民物繁夥而不相求,則彼此皆足故也。

 

第八十一章

[原文]

信言①不美,美言不信。善者②不辩③,辩者不善。知者不博④,博者不知。圣人不积⑤,既以为人己愈有⑥,既以与人己愈多⑦。天之道,利而不害⑧。圣人之道⑨,为而不争。

[译文]

真实可信的话不漂亮,漂亮的话不真实。善良的人不巧说,巧说的人不善良。真正有知识的人不卖弄,卖弄自己懂得多的人不是真有知识。圣人是不存占有之心的,而是尽力照顾别人,他自己也更为充足;他尽力给予别人,自己反而更丰富。自然的规律是让万事万物都得到好处,而不伤害它们。圣人的行为准则是,做什么事都不跟别人争夺。

[注释]

1、信言:真实可信的话。

2、善者:言语行为善良的人。

3、辩:巧辩、能说会道。

4、博:广博、渊博。

5、圣人不积:有道的人不自私,没有占有的欲望。

6、既以为人已愈有:已经把自己的一切用来帮助别人,自己反而更充实。

7、多:与“少”相对,此处意为“丰富”。

8、利而不害:使在万物得到好处而不伤害万物。

9、圣人之道:圣人的行为准则。

[延伸阅读1]王弼《道德经注》

信言不美,
实在质也。

美言不信。

本在朴也。

善者不辩,辩者不善。知者不博,

极在一也。

博者不知。圣人不积,

无私自有,唯善是与,任物而已。

既以为人己愈有,

物所尊也。

既以与人己愈多。

物所归也。

天之道利而不害,

动常生成之也。

圣人之道为而不争。
顺天之利,不相伤也。

[延伸阅读2]苏辙《老子解》

信言不美,美言不信。
信則為實而已,故不必美。美則為觀而已,故不必信。

善者不辯,辯者不善。
以善為主,則不求辦。以辮為主,則未必善。

知者不博,博者不知。
有一以貫之,則無所用博。學而日益者,未必知道也。

聖人無積,既以為人己愈有,既以與人己愈多。
聖人抱一而已,他無所積也。然施其所能以為人,推其所有以與人,人有盡而一無盡,然後知一之為貴也。

天之道,利而不害;聖人之道,為而不爭。
勢可以利人,則可以害人矣。力足以為之,則足以爭之矣。能利能害而未嘗害,能為能爭而未嘗爭,此天與聖人所以大過人,而為萬物宗者也。凡此皆老子之所以為書,與其所以為道之大略也,故於終篇復言之。

《道德经》全章节导读链接

道德经1-5章道德经6-10章

道德经11-15章道德经16-20章

道德经21-25章道德经26-30章

道德经31-35章道德经36-40章

道德经41-45章道德经46-50章

道德经51-55章道德经56-60章

道德经61-65章道德经66-70章

道德经71-75章道德经76-8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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