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易学”博大精深、幽微研几,在中华民族的发展中,有着重要的影响与意义,并在一定作用上建构了我国艺术设计的基本思维模式。艺术设计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,涵盖了广告设计、印包设计、动漫设计、玩具设计、服装设计、室内设计、环境艺术设计、建筑艺术设计、工业造型设计等诸多领域。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,对美感的需求日益增强,艺术设计也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青睐。如何在当代艺术设计中不被技术与欲望所迷惑,顺应物性、倡导绿色、生态、和谐,彰显“易学”设计思想,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。
一、艺术设计之“形”。万物设计皆有“形”,《系辞上传》曰:“在天成象,在地成形”。在易学思想中,无论是自然“形”还是设计“形”,均与天地间的阴阳变化规律相关。
设计“形”要遵循形式美规律,形式美规律即滥觞于《周易》。唐代张彦远《历代名画记》指出:“图载之意有三:一曰图理,卦象是也;二曰图识,字学是也,三曰图形,绘画是也”。《周易》的卦象,不仅仅是哲学或占卜的符号,还蕴含形式美的基本原理。
1、形的对称。在《周易》卦象中,有各式各样的对称形:乾卦、坤卦、震卦、巽卦四卦的上下经卦构成“正对形”;乾卦与坤卦、震卦与巽卦构成“反对形”;未济卦、既济卦、坎卦、离卦四卦的上下经卦构成“纵对形”,未济卦与既济卦、坎卦与离卦构成“横对形”。就形式美感而言,反对大于正对,故刘勰《文心雕龙》指出:“反对为优,正对为劣”。
2、形的呼应。在《周易》卦象中,初爻与四爻、二爻与五爻、三爻与上爻之间,如果一爻为阳,一爻为阴,则为应,即呼应之意。呼应相当于声学之“共振、共鸣”,《文言传》:“同声相应”,王弼释:“夫应者,同志之象也。”例如恒卦,初爻阴则四爻阳、二爻阳则五爻阴、三爻阳则上爻阴,皆为呼应关系;故《彖辞传》:“巽而动,刚柔皆应,恒”。宋人姜夔《续书谱》:“一字之体,率有多变,有起有应,如此起者,当如此应”。
3、形的重复。“图式”是艺术设计的核心元素之一,图式作为一个“形”的单位,主要的运用规律就是“重复”。 《周易》六十四卦均有阴爻与阳爻两个图式构成,经卦由三爻组成,重卦由六爻组成。经卦中乾卦、坤卦是同一爻的重复,重卦中乾卦、坤卦、坎卦、离卦、震卦、艮卦、巽卦、兑卦是同一经卦的重复。
4、形的节奏。野村良雄认为:“一般说来,凡是动的东西没有不带节奏的”;宗白华指出:“《周易》昭示的宇宙的生命精神就是‘动’的精神,所谓‘日新之谓盛德,生生之谓易’(《系辞上传》)”。《周易》体现了宇宙与生命的运动变化节奏,每卦六爻自下而上分为“阳位、阴位、阳位、阴位、阳位、阴位”,不但体现了“一阴一阳之谓道”,而且具有强烈的形式美感;正如《说卦传》:“分阴分阳,迭用柔刚,故《易》六位而成章。”西汉孟喜提出的十二辟卦,用十二卦来对应十二月,子月至亥月的十二卦分别为一阳生、二阳生、三阳生、四阳生、五阳生、六阳生、一阴消、二阴消、三阴消、四阴消、五阴消、六阴消,卦爻排列之形节奏感极强。
5、形的适当。《周易》卦象有“当位、不当位”之别,凡阳爻居阳位、阴爻居阴位,均称“当位”,凡阳爻居阴位、阴爻居阳位,均称“不当位”。当位象征遵循正道,不当位象征违背正道,虞翻易学有“之正”说,即由此义阐发。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主张“美是适当”,英国美学家荷加斯曾说:“众说周知,一些很美的形式,如果使用不当,也往往会显得令人厌恶”。《周易·临》:“知临,大君之宜,吉”;《彖辞传》:“财成天地之道,辅相天地之宜,以左右民”;易学之“宜”,亦有“适当”之意。
6、形的简易。《系辞上传》:“乾以易知,坤以简能。易则易知,简则易从。……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。”《周易》运用简易的卦爻符号,蕴含了宇宙间无尽的奥妙与规律。古代巫觋深谙《易经》法理之后,将八卦图式排于指节,便可以掐指占事。中国艺术自古尚简,《礼记·乐记》:“大乐必易,大礼必简”;李渔《闲情偶寄》:“凡事物之理,简斯可继,繁则难久”。欧洲现代主义建筑大师密斯·凡德罗(Mies Vander Rohe)的名言“少即多(Less is more)”代表了简约主义的核心思想,亦有此意。
7、形的变化。《周易》卦象虽然单位图形只有阴阳两爻,却有386种变化(含“乾用九、坤用六”);“承、乘、比、应、互、覆、错、综”等内在关系,更加体现了卦爻结构变化的魅力。《系辞上传》:“天地变化,圣人效之”、“刚柔相推而生变化”、“化而裁之谓之变”、“一阖一辟谓之变”、“知变化之道者,其知神之所以乎”;《系辞下传》:“易穷则变,变则通”、“是故变化云为,吉事有祥”、“故水火相逮,雷风不相悖,山泽通气,然后能变化,既成万物也”。
二、艺术设计之“象”。“象”在《周易》共出现37次,是“易学” 的一个关键概念,含“物象、卦象、意象、形象、式样、象征”之意。《系辞》谓:“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,而拟诸其形容,象其物宜,是故谓之象。”《周易》的设计思想是丰富的,也是本原的,它以“象”为核心,以“造物”为载体,涉及到了由谁设计、为何设计、设计原则、设计与生态等方面内容;易学“象”理论可谓中国艺术设计的思想根源。
1、观象制器。《系辞上传》:“制器者,尚其象”。《系辞下传》:“《易》者,象也”。易学认为:器物设计源于对卦象的观察。《周易》中明确指出:伏羲氏观察了《离》象,“作结绳而为网罟,以佃以渔”;神农氏观察了《益》象,“斫木为耜,揉木为耒”;黄帝、尧、舜观察了《乾、坤》之象,设计“衣裳”而天下治;又观察《涣》象,“刳木为舟、剡木为楫”;观察《随》象,“服牛乘马(车辆)、引重致远”; 观察《小过》象,“断木为杵、掘地为臼(捣粮工具)”;观察《睽》象,“弦木为弧,剡木为矢(弓箭)”;后世圣人观察《大壮》象,设计“宫室,上栋下宇,以待风雨”。
2、文象阴阳。明代设计师黄成在《髹饰录》提出漆器工艺的三大原则之一为“文象阴阳”,意为“定位自然成凸凹,生成天质见玄黄”,即艺术设计必须充分体现阴阳变化规律,并表现出均衡之美。如工艺设计与制作中,文饰为阳,底子为阴,凸形为阳,凹形为阴,处理好“图与底、正负形”关系即为“文象阴阳”。庄子曰:“《易》以道阴阳”,我国广泛运用于建筑与环境设计的堪舆学在古代即称“风水”或“阴阳”。易学讲究“阳中有阴,阴中有阳,阳根于阴,阴根于阳”,《系辞上传》:“一阴一阳之谓道,继之者善也,成之者性也”; 《系辞下传》:“阴阳合德,而刚柔有体”。
3、象数统一。《周易》卦象是一系列抽象符号的组合,有着严谨的“数”逻辑与“数”秩序。易曰:“极其数,遂定天下之象”,“象”与“数”的完美整合和统一,不但是“卦象”的符号特质,也是我国艺术设计的内在尺度。《考工记》载:“轸之方也,以象地也;盖之圆也,以象天也;轮辐三十,以象日月也;盖弓二十有八,以象星也”,这种车辆设计的象数关系,在秦始皇陵铜车马的艺术设计上得到淋漓尽致的反映;《后汉书·舆服制》云:“一器而百工致巧者,车最多”。
4、立象尽意。易学认为:“立象”是为了“尽意”,因此艺术设计要“窥意”而“运斤”。 王弼《周易略例•明象》:“象生于意,故可寻象以观意”;王微《叙画》:“图画非止艺行,成当与《易》象同体”。“天垂象,圣人象之”;古人观察星辰掌握了时令,运用“意象”设计了“四象”。中国传统的星象体系,是以北斗为核心,东西南北分别青龙、白虎、朱雀、玄武四象。6500年前濮阳西水坡45号墓蚌塑天文图就生动地反映了“立象以尽意”的意象造型特征——运用星系外轮廓形之“象”,传达定方位时辰之“意”。并且,我们从这幅原始地画中龙虎廓形、龙虎方位、以及蚌壳摆塑的图案可以看出,中国艺术设计重视轮廓、区域、图式、节奏、变化、统一等形式要素在新石器时代已经初露端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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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:周利明(1972— ),又名周立名,男,河南濮阳人,西安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艺术系副教授、研究生导师,中华周易协会常务理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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